办税项目 |
操作流程 |
开业登记 |
在登记分局“资料发售”窗口领购《税务登记表》填妥后连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受理,受理后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
变更登记 |
在登记分局“资料发售”窗口领购《税收登记变更表》,填妥后连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需办理有关企业法人、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变更的业户在江海区的办税大厅领《税务登记变更表》,填妥后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然后连同书面申请以及有关资料到市行政总汇登记分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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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登记 |
在江海区的办税大厅领《停业登记表》,填妥后按照表格要求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后连同书面申请、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到市行政总汇登记分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
复业登记 |
持《复业单证领取表》到登记分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
注销登记 |
在江海区的办税大厅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妥后按照表格要求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后连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到市行政总汇登记分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
年审验证 |
在登记分局“资料发售”窗口领购《税务登记证验证登记表》,填妥后连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受理。 |
年审换证 |
在登记分局“资料发售”窗口领购《税务登记表》,填妥后连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受理,受理后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
“双定”业户定额的核定 |
业户办理开业登记后,可向税务登记分局提出申请,在登记分局“资料发售”窗口领购《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填妥后到“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办理。 |
“双定”业户定额的调整 |
纳税人核定的应纳税收入额发生变化时,应向税务登记分局申请。在“资料发售”窗口领购《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填妥后到“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办理。 税务登记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双定”业户的定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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