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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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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税种办理申报缴纳税款的程序
(一)增值税
1、纳税期限
纳税人需按月进行纳税申报,于次月1至10日申报缴纳上月应交增值税,若申报期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在期限内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申报方式
(1)一般纳税人、查帐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自核自缴的纳税申报方式,即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自行按期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税款。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选择上门申报或电话申报两种申报方式。
(3)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开具发票的金额在定额以内的按定额征收税款,如开具发票的金额大于定额的则按发票金额征收税款。无论是上门申报或电话申报都必须如实申报或输入当月的发票使用额。不使用发票的双定户,在申报环节只申报定额,定额达到起征点的征税,定额不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4)企业到市税务登记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后,必须在申报前到中国银行外海支行辖下的三个网点(即江海一路支行、河南办事处、外海支行)中任何一个网点开立扣税帐户,并签订《委托划款协议书》。
3、程序
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前应先检查银行的储税帐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缴纳税款,以免存款不足令你增添在银行和税局之间往返的麻烦。
(1)一般纳税人填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表》及其它附列资料,按税务机关要求的次序和分数装订好,连同装订成册的有关抵扣凭证,交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录入有关资料,受理人员录入后在纳税申报表上签名盖章后退一份给纳税人,有应缴税款的,扣税后还应打印税收专用缴款书交一份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填妥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实行查帐计征的还需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各一份,交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录入计算机,受理人员录入后在纳税申报表上签名盖章后退一份给纳税人,有应缴税款的,扣税后还应打印税收完税证交一份纳税人。
(3)采用电话申报的“双定户”纳税人,只需在每月1至10日的任何时候拨通电话9667711,按照电话语音提示要求完成操作,若电话语音提示“国税已接受你的申报,并已通过银行划转你的税款,多谢你的按时申报”,则表示你已成功申报纳税,若出现系统故障或扣税不成功等,则应检查你的银行帐户是否存款不足,或致电3817971查询。采用电话申报方式必须在每月10号下午5时前申报。已采用电话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如需索取完税凭证的,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使用电话成功报税后,江门市信息台收取2元信息费(从纳税人帐户中扣除),查询免费。
专用发票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次月申报时要计入进项税额的防伪税控机开出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都必须在当月月底前送到主管税务机关逐一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方能抵扣。对认证不能通过的抵扣联,要上报该抵扣联的复印件备查。对当月未能及时认证的抵扣联,只能留待以后月份抵扣,最迟不能超过90天(自发票开出之日起算)认证,否则不予低扣进项税额。
抄报税工作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每月8日前必须到办税服务大厅完成报税工作。按要求提供报税IC卡(或软盘),和打印一套完整的存根联明细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正数发票清单、负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共五份表格)。必须先抄报税,再进行增值税电子申报纳税。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
1、纳税期限
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可按月或按季申报预缴;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在月份终了后15日内申报。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于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天内申报缴纳上月或上一季度的所得税,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申报方式
(1)查帐征收的纳税人采取自核自缴,上门申报的方式,即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缴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自行按期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税款。
(2)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其定额部分按月在申报期内申报缴纳,纳税人可采用上门申报或电话申报的方式,若纳税人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则每申报成功一个税种,江门市信息台收取2元信息费。
3、程序
(1)纳税人填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连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录入电脑,饮食娱乐、建筑装修等非增值税纳税人在申报时应附送用以证明其计税依据的购票手摺、营业税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表(地税)等资料的复印件。
(2)采用电话申报的纳税人,只需在每月1至15日的拨通电话9667711,按照电话语音提示要求完成操作,具体操作参照增值税电话申报程序。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纳税期限
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自核自缴应补缴税款;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申报方式及纳税程序
采用查帐征收、核实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应填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季)度所得税申报表》A类申报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填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季)度所得税申报表》B类申报表,连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录入电脑。
(四)消费税
1、纳税期限
纳税人需按月进行纳税申报,于次月1至10日申报缴纳上月应交消费税。
2、申报方式及纳税程序
采用查帐征收、自核自缴、上门申报的方式,纳税人填妥《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连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录入电脑。
二、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教、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到办税服务厅或税务管理分局提出书面申报并领取和填写《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交给办税服务厅文书窗口呈报审批,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办理延期申报,并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
三、延期缴纳税款
(一)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款延期,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特殊困难是指: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活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二)提供资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必须在每月的10号前后向办税服务厅报送如下证明材料:
1、《延期纳税税款审批表》一式五联;
2、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3、当期的资产负债表;
4、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及所有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
5、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三)注意事项:企业虽提出申请,但税务机关未予批准的,从纳税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缓缴税款审批每月集中办理一次,每月超过10号上报的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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