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税务教育工作的思考
江海区国家税务局 黄海燕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税队伍,是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国税教育部门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干部提出了“懂市场经济知识、懂税收政策法规、懂财会业务,会查账、会计算税额、会写专业文书,会操作微机”的“三懂四会”要求,这就对整个税务教育培训部门下了一个挑战书。因此,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顺应现代的发展,拓展新路,是当前和今后税务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面临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各级国税机关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与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为一名基层人事教育工作者,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实践中,深深感到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基层税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仍面临着一些不可忽视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解决。现谈一谈自己对这方面的问题的思考。
一、基层税务教育工作出现的一些问题。
就目前人员的情况看,税务干部普遍存在“单一型”的人才,而“复合型”全面性多功能税务人才相对较少。既精税法、又精于财务核算方法;既会查账、又会检查电算会计的账簿的税务人员不多;有些税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偏低,征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教育培训收效不明显。由于受经费、师资等因素的制约,基层税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现状基本上处于滞后状况,教育培训的方法较单一,不够灵活,教育师资不足,实际效果不明显。由于基层税局的学习、培训的形式多数是集中上课辅导,而且讲课时间短,税务人员即使参加学习也因为工作任务重、业务量大、接听电话多而未能专业听课,影响学习质量,出现了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培训收效不明显的情况,最终达不到教育的目的,收不到提高的效果。
2、教育培训内容不系统。我们现在培训的内容都是急用先学,知识零散,忽视了诸如税收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大多数税务人员(特别是年龄在40岁以上的)没有经过专门的、系统的学习方法的指导与训练,对什么是科学的学习方法缺乏明确的认识,在学习中也不能自觉地加以运用。近几年,税收管理越来越专业化,知识培训也越来越专业,使得一些长期从事行政工作的同志学习业务知识越来越难,即便一时半会儿掌握了,也会因为不从事这项工作而很快忘记,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联系不上,所谓“学而不习,习又不行”。即使是一些在税收业务岗位上的同志,也存在只懂本岗位知识,对其他部门的知识则不清楚的情况。对于这些同志一旦岗位轮换,就会出现知识空缺,工作脱节的现象。
3、教育培训缺乏约束激励机制。税务系统普遍存在税收任务是“硬任务”,教育培训等其他工作是“软任务”的现象,培训的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在目前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得以落实,再加上培训考核、评比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教与学两方面都没有较大的压力和动力。税务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内动力不足。部分税务人员一天到晚工作生活忙忙碌碌,加班加点,抱怨工作压力大,家庭琐事多,没有时间“充电”;一些税务人员认为当前所处岗位对知识、技能的要求不高,只要炼好基本功就不怕砸破“铁饭碗”;另一些年龄稍大的认为自己“船到码头,车到站”,学与不学一个样;还有些人平时松松垮垮不学习,考试时手忙脚乱靠作弊、死记硬背应付,考试结束后又忘记;而长期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的机会少,税收业务知识薄弱,想学业务没机会,即使学到知识也没机会实践,时间一长也容易忘记,因而他们都缺少学习热情,缺乏学习动力。
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
随着信息化建设,税务部门将成为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组织,这就意味着税务系统的公务员将从事与资讯信息有关的工作,因此,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税务干部在职期间应坚持在岗学习,这是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一条最广泛、最经常、最有效的学习途径,是税务干部终身学习的主渠道。我们要形成与职业生涯相伴随着的培训、教育与学习途径,鼓励在职、在岗学习,从而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此外,在学习方式上,要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型,即由依赖型学习向自主型学习,即“依赖培训,依赖领导”学习转向自觉而有目的学习,创造性的学习转变;由知识型学习向智力型学习,即由重知识,轻能力的传统学习向重学习能力的提高和智力开发转变;由封闭型学习向开放型学习转变,即面向社会、面向工作、面向实践,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开放式的学习。
三、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做到四个保证
税务教育培训应在丰富培训内容、拓展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手段上下功夫,使税务培训全过程呈现出一种有组织的状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一)保证有切实可行的计划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目标和详细合理的学习计划,目标要切实可行,量力而行,不能好高骛远,不切实际,也不能无轻无重,胡子眉毛一把抓。学习计划要详细合理,要了解和掌握现有人员的知识状况,要知道他们缺什么,最需要培训哪方面的知识,要有针对性,有的放矢。目标、计划一旦制定,就要坚决贯彻落实,一刻也不能放松。
(二)保证有严格健全的机制
教育培训作为对人才的培训,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政策措施加以保证。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了“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不培训,不任用”的教育培训要求。因此,我们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设立教育奖励基金,对参加并通过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进行奖励。还可以把脱产学习作为对优秀税务人员的一种奖励。因为脱产学习既是学习,也是休养,能激发人员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兴趣,让大家感到有知识就有力量,学习就有前途。
(三)保证有稳定的学习时间
教育培训应多采用举办中长期学习班、培训班的方式。这样,能使参加学习的人员摆脱工作困绕,坐得住,静下心,安心学习,系统学习。积极依托高等院校、税务培训中心,按比例地、定期地、甚至强制性地分批组织基层税务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目前,市级以上的领导培训学习已得到了普遍的重视,省局已经举办了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培训班,这是一个很好地现象。但对于广大处在基层一线的税务人员来说,参加高层次、高质量的培训学习的机会目前仍然如“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机会十分少。
此外,还应积极开发多样性的学习载体与学习形式,如:利用税务系统广域网和因特网开展在线学习、举办业务讲座、定期安排专题报告会等。还可以广泛开展专业知识竞赛、业务能手竞赛等活动促进税务人员积极学习,掀起学习的热潮。
(四)保证有系统的学习内容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金税工程的不断完善、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办公自动化的实现等等,基层税务教育应以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等为重点,加强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知识等内容的培训。省局应制定或指定系统的学习培训教材,在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基本功的训练,多为税务人员配备税法、财务会计、信息技术、金税工程指南、操作守则等工具书。注意培养税务人员勤查工具书、研究工具书、使用工具书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问题的习惯。此外,还要加强对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学习,进一步树立税务干部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通过以上的四项保证措施,使干部学习具体化、制度化、长效化,让学习变得简单、及时和普及,从而把税务教育培训由让他学,变成他要学;由被动应付学,变成主动学,形成自我加压、自我增值、自强素质的内在驱动机制。